照中華民國稅法計算1000000和2000000年收入之所得稅額
※稅率表
綜合所得稅淨額 稅率級距 累進差額
0~370,000元 6% 0元
370,001~990,000元 13% 25,900元
990,001~1,980,000元 21% 105,100元
1,980,001~3,720,000元 30% 283,300元
>3,720,001元 40% 655,300元
稅額公式
所得總額=各類所得合計
所得淨額=所得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
應納稅額=所得淨額*適用稅率-累進差額
應自行繳納(退還)稅額=應納稅額-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
假設納稅人沒有撫養其他親屬 沒有其他扣除額
所以收入僅扣除免稅額74000元即為所得淨額進行計算